解經三六九
歸納式研經法的三個步驟
I.
觀察—經文說甚麽?
II.
解釋—經文為甚麽這樣說?
III. 應用—經文對我有甚麽要求?
「六何」的意思和運用
何人 (W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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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出現了甚麽人物?誰是主要的人物?誰在主導故事的發展?聖經作者如何描寫他們的行動和情緒?他們的背景?甚麽人在場?誰在説話?誰在聆聽?他們之間有甚麽關係?是否需要參考其他有關的經文?他們對神和耶穌有甚麽看法?他們對自己有甚麽看法?經文作者,神/耶穌或其他人對他們有甚麽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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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 (W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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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麽時候?是哪個年份?哪個時代?是早上或是晚上?在這時發生這事有何重要性?跟經文所講述的有甚麽關係?怎樣影響故事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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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地 (W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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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甚麽地方?這個地方的地理位置是怎樣的?地理形狀有何特點?這個地方有何重要性?跟經文有甚麽關係?這地方的地理位置怎樣影響故事的發展?根據經文描述,作者寫作的地方與背景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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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事 (W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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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主要記述甚麽事情?哪一部分才是主要的行動?作者交代事件時,反映出有甚麽思想,教導,目的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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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因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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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有否交代事情發生的原因?有否提及「因爲」「所以」之類的連接詞?作者爲何在這裡提到這段經文?事件的近因和遠因是甚麽?為甚麽這樣說,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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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法 (H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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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中的人物怎樣完成事件?其他人物怎樣回應?作者用甚麽體裁寫的(例如,比喻,敘事,詩篇,辯證,書信等。。。)?經文如何帶出神和基督的屬性?如何改變人心?事情的結果對人的生命,生活或工作有甚麽影響?作者如何表達這段經文的中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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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和練習:
路加福音18:9-14
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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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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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利賽人,稅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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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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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人有三次禱告的時間,分別是上午九時,十二時,和下午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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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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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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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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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利賽人和稅吏禱告的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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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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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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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著「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耶穌向這些人說這個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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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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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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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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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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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在這裡糾正人的自義和藐視別人「不義」的人。法利賽人的宗教活動不是錯的。他們只是缺乏稅吏對恩典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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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經的九項基本原則
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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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人
何時
何地
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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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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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書大段落
前言(1:1-4)
耶穌的誕生和事奉的準備(1:5-4:13)
耶穌在加利利的事奉(4:14-9:50)
耶穌在撒瑪利亞的事奉(9:51-19:44)
耶穌在耶路撒冷的事奉(19:45-23:56)
耶穌的復活(24:1-53)
2.全書中段落
耶穌在撒瑪利亞的事奉(9:51-19:44)是朝向耶路撒冷的。這是一段旅程的記述。馬可(10:1-52)和馬太(19:1-20:34)只用很少的經文記述耶穌這段旅程。但路加卻用了十一章經文來描述。對路加來説必定是重要的。
² 第一次定意向耶路撒冷去(9:51-13:21)
² 第二次定意向耶路撒冷去 (13:22-17:10)
² 第三次定意向耶路撒冷去(17:11-19:44)
在這段撒瑪利亞旅程中,耶穌在準備門徒他在耶路撒冷的事奉:受苦,被殺,和復活。在這旅程中,門徒要學會作出適當的回應和被耶穌的教導更新。
3.全書小段落
在第三次定意向耶路撒冷去的途中(17:11-19:44),他們問,「神的國幾時來到?」耶穌說,「神的國在你們心裏」(17:20-21)。神的國幾時來到不是最重要的問題。最重要是人如何回應。法利賽人和稅吏禱告的比喻正是教導門徒應如何作出適當的改變和回應。這改變/轉化是對神國來臨的一種準備。神國來臨時我們有没有作好準備,這是致為重要的教導。
4.全書大中小段落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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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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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背景(18:9)
2.二人在聖殿禱告(18:10-13)
a) 二人的身分(18:10)
b) 法利賽人的禱告(18:11-12)
c) 稅吏的禱告(18:13)
3.耶穌的教導(18:14)
a) 誰在神的眼中倒算為義?(18:14上)
b) 耶穌的教訓(18:1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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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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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稅吏:
收稅的人他們用好多錢買這個位置。他們理所當然會用所有的方法去賺取更大的利潤。人民自然是受害者。加上稅吏生活腐敗。他們是不受歡迎的一群,亦不能進入聖殿。
I.其實他們是愛神的一群。法利賽的意思是「分別」。 猶大國在主前587被亡。主前539回歸耶路撒冷。由第六世紀到第一世紀,猶大國一直受被外邦管治。到主後167-164年,馬加比起義發生,因為一個外邦君王禁止猶太人舉行任何宗教活動。没有這些宗教活動,他們慢慢失去其身份。他們需要新的方法跟從神。法利賽人是從這個背景出來的。他們嚴謹遵行律法來界定神子民的身份。
II. 但人是傾向律法主義的。 我能遵行,便代表我愛神。慢慢地,在法利賽人的心中,神已被律法取代。他們亦要求別人嚴謹遵行所有的律法。不然,他們便看不起別人。路18:9—「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便是這個意思。
² 聖殿:
它位於耶路撒冷的山上。 所以,「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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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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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著自己是義人」直譯作「信靠自己為義」。
「自言自語的禱告」可譯作「向自己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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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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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因
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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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體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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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比喻。比喻不是一種直接的表達方法。耶穌没有直接告訴法利賽人的自義。他用比喻使他們思考,讓他們明白自己是比喻中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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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經解經 |
路12:1—「你們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就是假冒為善。」
太23:23—「你們這假冒為善文是和法備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爲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是,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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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解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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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的意思是與上帝對話。上帝必然是我們禱告的對象。但這法利賽人是向自己「禱告」,即是,不是禱告。法利賽人的態度和禱告內容是一回事,但這是不是一個禱告是另一回事。
一個被上帝稱為「義」的人,是一個看到自己「不義」的人,更不會因自己的「義行」藐視不義的人,因為我們在得救的事上,完全靠賴基督的義。因著基督的義,我們在被上帝稱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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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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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加福音中,「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18:14)的逆轉是路加一貫的教導(1:52-53;4:24-30;6:20-26;9:46-48;10:13-15;12:22-30;14:7-14,1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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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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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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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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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在這裡,耶穌糾正人的自義和藐視別人「不義」的人。自義的人是愛神的人。若我們一不小心,這份愛慢慢地變質,成為度量別人的工具。
² 這種自義開始通常是不明顯的。但慢慢會影響我們對別人的看法。無論如何,神是知道的(參詩篇139)。
² 在第三次定意向耶路撒冷去的旅程中,人如何回應神國的來臨?作為神的子民,自義是我們要處理的宗教罪。
² 反而,我們應有稅吏的態度。在神面前是個罪人。這稅吏没有跟別人比較,在神的審判下,他一無所有。神的基督裡的恩典,他得著所有。
² 自義常是來自跟人比較。但當我們跟神在基督裏的恩典比較時,我們只能說:「開恩可憐我。」
² 我們是否在某些場合也「自言自語的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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