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16, 2011

走來走去

「耶穌教導人的時候,說:你們要提防經學家,他們喜歡穿長袍走來走去,喜歡人在市中心向他們問安,又喜歡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 他們吞沒了寡婦的房產,又假裝作冗長的禱告。這些人必受更重的刑罰。」(馬可福音 12:38-40
在《馬可福音:福音之始》(香港:明道,2011)的註釋書裏,孫寶玲寫到:
門徒以至讀者要提防的,並非長衣、座位或處境等,而是文士的心態「喜愛」及其背後的價值。最重要的指斥是文士濫用其身分、弱者對他們的信心,並以信仰形式扭曲他們受託的責任,侵呑寡婦的家產。...因為在古代寡婦除了神,再無別的依靠,是必須靠群體保障過活的脆弱族群。信仰制度和宗教領袖,是彰顯神眷顧弱者的代表,因此要肩負和接受更大的責任和審判(瑪35)。(頁392-393
這是一段很好的解讀。文士的心態是喜愛被人喜愛,喜愛被視為「屬靈」。這種心態是吊詭的:它很吸引,但同時有很大破壞力,特別對於教會領袖而言。當領袖一不留神,甚至不理會這種「喜愛被人喜愛」的心態,便慢慢地假裝自己成為群眾心目中的自己。失去了自己,便失去了對人與事的角度。失去了角度,這個「自己」便成為一個典型的平面人。平面人聽不到世界的聲音,對周圍的人或事也沒有信息,沒有自己的獨特語言。用楊牧谷的講法,平面人是過期的人expired)
日復日,年復年,這些平面人跟隆胸沒有分別。好看,但一眼就知是假貨。想深一層,這種「裝假狗,假大胸」的心態其實是人的驕傲。
曾經聽到一位舊約學者說:「謙卑是指人真誠面對自己的本相」。我覺得這個定義很實在,一點也不抽象。謙卑不是「認叻」的相反,更不是「明明識,又話唔多識」的態度。誠實地面對本我,我們來到上帝的施恩座前亦是這個本我,基督救贖這個罪我,聖靈引導的也是這個真我。保羅在羅馬書七章提到「我」的困惑和衝突,正因為他謙卑。試問,那有基督徒不能認同保羅對「我」的真實描述?保羅對「我」的實況有透徹的認識,反映了他的謙卑。作為一位年長,滿有經驗的僕人,他能對年輕的提摩太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115),他的謙遜可見一班。很明顯保羅這份謙遜來自他和上帝直向的關係,不是橫向的關係。保羅希不曾說:「按着律法上的義來說,我是無可指摘的」(腓36)。若他與人比較,怎會被比下去?
梁家麟在《追求成長》,初版二刷(香港:學生福音圑契,2005)一書𥚃說得好:
發現上帝是一個兩面的歷程,我們在發現上帝更多恩典的同時,也發現自身更多的罪惡。我們不是從自身的「是」(我有甚麼,我為了上帝做了甚麼),來推斷自己可以從上帝那裡獲取甚麼回報、預期得著甚麼恩典。我們若誠實地審視自己,便根本不能期望上帝會賜下任何恩典。...我們若不從自身的「是」,來推測上帝的恩典,就會倒過來,從上帝的恩典回證自身的「不是」。我們承認自己不配得著上帝的鴻恩,領恩愈多,欠債感覺愈强,便愈有罪孽深重的歎息。這裡説的罪是關係性的,而不是律法性的。... [因著這份鴻恩],我們沒有做好應盡的本分,沒有逹到上帝愛裡的期望,辜負了衪的選召和恩典。我們發現上帝的恩典愈多,便愈發現自己是個罪人這事實,我們同時是蒙恩的人及罪人。(頁125-126
保羅發現恩典;因著恩典,他發現更多自己。律法叫他知罪;恩典叫他知「己」。律法指出他外在的行為;恩典指向他內在的生命。在恩典底下,一切自身的「是」都成為「不是」。保羅看到自己的「不是」,他看到恩典。
這些文士是解經家,神學家,非常認識律法,但他們就是不太認識賜下律法的上帝。他們喜愛群眾看到他們,不幸地他們看不到自己。他們不能在群眾中見到上帝,因為他們看不見切實的(寡婦的)需要。他們喜歡走來走去,忙過不停,穿梭於人羣中,但只限於走來走去,未能找着群體的刻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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